本系列其实是个人的阅读笔记,平常喜欢阅读一些书,也常常会从中得到很多灵感与启发,偶有互相应证的感觉出现,那时的会心一笑真的是发自内心的认同感。玩游戏与制作游戏的双方其实像新时期的作家与读者,我展现我的故事、情感,你来浏览游玩。在我看来游戏就像更具带入感的阅读方式,展现力更强,但是也更具难度,在玩法、声效、画面、程序任意一方面出现不合格的情况,都会使整部作品功亏一篑。所以独立游戏作者在我眼中都是只少是内心强大的,一个好的作品经过多少道打磨都不为过,无论是个人形式还是工作室形式,能以巨大的投入去做带有自己情感的作品真的难能可贵。
《写小说最重要的十件事》——厄修拉·乐谷恩著,本书专业性偏强,但是专业性越强的书也越有价值,当然读起来也会越困难。故事性较强的游戏对于编辑的能力有很高要求,然而在教育中对于故事叙述技巧等的教育十分有限,基本上大学后才会系统的接触。就像中序言所说:
在大多数中学和高校,写作课程的重点都放在议论文上——提供信息,给出解释。
有些技巧和标准适用于议论文,对叙事文写作确实无效甚至有害的;用惯了精巧而事不关己的官场套话,练多了科学和技术里有意不偏不倚的语言,讲故事的舌头就灵巧不起来了。
这太真实了233,作为理科生毕业的人深有感触,游戏中语言的表述基本体现在人物对话上,但是在制作策划案等文稿的时,还是以文字为主的大篇幅叙事场景描写,如果文笔够好,其他工作人员也会更好的理解策划的意思,使创作过程事半功倍,现在的人语言方面的匮乏是显而易见的,怎样让自己的意愿能够跃然纸上,这一点也不容易,文不达意对于我这个语文常年徘徊在及格线附近的人来说简直是最恰当的评价。在制作游戏过程中也是,有了创意怎样将他转化为游戏中的一部分,应该选取何种游戏类型,像极了写作文时犹豫不定的样子。
文中序言将作家比作孤单的领航员与内讧的船员,并且十分推崇创作小组这一交流形式。与现如今的论坛交流盛行不谋而合,其中针对讨论过程中的观点十分正面。
但如果(参与讨论)效果不佳,不要觉得被捉弄了,或者内心受挫。你可以加入不少有知名作家牵头的写作工作坊,或者残余中队同侪(chái)小组,你会前所未有地听到自己作为作家的声音,这比肚子沉默地工作能发现更多东西。
然而,你终将独自写作。而且最终你是唯一能评判自己工作的人。有权评判一项工作完成与否的——这也是我矢志追求,一直坚守的——只有作家本人,而且是懂得阅读自己作品的作家本人。小组批评是自我批评的绝佳训练场所。但目前为止,没有作家受过这种训练,也无法知晓自己需要什么。只有边学边做。
这与如今的独立游戏作者所处环境不谋而合,没人能够评判你的游戏是否成功,只能够自我评判,不同于商业游戏,独立游戏往往也寄托了其他的情愫在其中,这也导致在与人交流过程对于别人反面的评判会有更大的反应,能够虚心接受并做到合理接纳意见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独立游戏的制作作为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的狂欢,本身就有不小的局限性,不统一的意见简直是家常便饭,但在现实情况中往往出现的却是有用的意见和建议不多,无用建议(或简单鼓励,或情况显而易见)比重较大,所以说孤单是真的孤单。
在序言中还提到了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模仿与剽窃,文中的观点是针对写作方面的,在我看来在游戏方面不太适用,游戏方面的模仿不能仅仅看初衷与动机,最主要的还是是否可以显而易见地看到作者的创新,也就是区别度。当然味展示出来的游戏爱怎样模仿都是学习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本文序言基本上到此结束,接下来应该就是十分难啃的“十大骨头了”,能产出灵感的也是这十大骨头。
说到写作剽窃和游戏创作剽窃,我想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小说创作有一个收集素材的过程,别人刚发表的小说可不可以搜集过来当自己正在创作中小说的素材那?算不算剽窃?这个界限是很明确的,如果用来重现就是剽窃,如果用来解构就不算。比如宁财神写《武林外传》里面的角色全是《射雕》、《笑傲江湖》、《七侠五义》、《龙门客栈》里人物的合体或镜像,但是故事走向、人物关系、尤其是小说宣扬的 价值观 是完全不同的,不但不同还几乎颠覆了前辈乃至古人的价值观,主题有了极大的升华。这样使用他人作品当作素材在我看来就不算剽窃。
再举个例子,诺娃官群里很多朋友都知道我对水浒这个主题关注比较多,《水浒传》最通行的小说版本是罗贯中和施耐庵作的《水浒全传》,说是最通行,是因为还有无数个《水浒》小说的存在,从北宋开始一直到明末《水浒全传》成书,梁山好汉的故事一直处于集体创作的过程,有话本有戏剧有口头传说,在这个过程里参与创作的人相互剽窃是常态,《水浒全传》成书以后,这种低质量的剽窃、续写、同人还在继续,直到今天还有人在写。所有同人作品中有一本禁书最有名,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今天研究金学的大家和学术团体在规模和社会影响力方面是仅次于研究红学的学者和学术团体,文化人对《金瓶梅》的兴趣一直远高于《水浒》,究其原因也在于《金》的内容不是《水浒》的简单续写,而是借用《水浒》部分人物设定、人际关系、世界观来讲述自己的故事、宣扬与《水浒》不同的价值观。
值得讨论的例子还有周星驰的《大话西游》,《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游戏方面的剽窃与文学电影确实有不同之处,游戏领域可以剽窃的东西明显更多,比如玩法,别人首创一种按节拍按键就玩游戏的玩法,我觉得不错,也做一个按节拍按键来玩的游戏,算不算剽窃玩法?又比如剽窃原代码,别人写的游戏原代码被我看到了,觉得不错,直接复制,然后粘贴运行在我的游戏程序里,算不算剽窃源代码?这些方面法律上或者不保护或者虽然保护但举证难也就无从保护。
是非功过,自有公论,一个游戏也好、小说也罢剽窃与否大家都会有自己的评判,剽窃他人的作品能得到比本尊更高的关注度和评价,一定有客观原因的存在,或是商业宣传或者剽窃作品本身更强大。
@dlgame:有自己的观念,并持之不懈坚持下去,这就已经很厉害了,你的水浒类游戏加油!
大妈的书我一直读不动,《黑暗的左手》也是,《地海传奇》也是;我十分肯定她作为文学家对于世界观塑造,以及生命多样性设计提供的积极意义,但他的作品到我手中总有催眠作用,只能说电波不合吧。如果能将内容以笔记的形式列出,倒也成全了我,算是美事一件。
@罐头大魔王FF1:读不动是有原因的,文化背景等的差异使中国读者并不能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作品之美,就如这本书的第一章提到的语言的音乐性(文字的韵律美),由于我读的是译本,所以一点也体现不出来(太看译者水平),但是这种写作思路,背景的架构方式也有很大学问,需要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