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八年前第一次写下故事。那年我高二,改编了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写进爱吃冰淇淋的灰姑娘和喜欢王子的女巫,给高一的一个学妹送做礼物。后来自然是没有在一起。
2.
四年前为故事写下第二笔。那年我大二,塑造了“雷蒙德”这样一个人物,把四年备胎经历写进小说。人人都爱雷蒙德,但她从不。现实故事远比小说残酷,蒙太奇削弱了这种残酷感,也削弱了现实的戏剧性,只保留下回忆的氛围感 —— 有些事情,写进小说倒显得虚假。若是我告诉你我们四年里没有接吻一次;告诉你她当着我的面和别人法式拥吻;告诉你当她拥吻过后依旧走过来对我微笑;而后告诉你我从未生气,即使在那样的场景下我也觉得她是爱我的…… 你一定会觉得这个故事是我杜撰捏造,因为正常人不可能这么傻。
但我的确是个疯子。在被单方面提出分手不知道多少次之后的2015年年底,我陪她看了人生中的第一场演唱会。当她告诉我时,票已经卖光。于是我送她去奥体中心。
她在里头,我在外头。
她在场馆听了一个晚上的魏晨,我在街边听着从奥体中心飘出来的歌声,一边庆幸街边有一位弹着吉他的流浪人。
那一晚,我把钱包所有的钱都掏出来,在流浪人身前的红纸上一张一张摆成一排。我不知道要听什么样的歌,但是我觉得我应该听些什么。
魏晨唱歌很好听,她说她混进贵宾席,看到了魏晨的父母,是和蔼可亲的人。于是我送她回酒店,一张大床房。那时候时间已经掠过了12点,宿舍门在一个小时之前已经关闭了。
她问我回得去吗?
我说,回得去。
其实我的意思是,再也回不去了。
我在空无一人的仙林大道压了一个晚上的马路,一直走到天亮。
然后在早上7点的时候,向遇到我的第一个同学借了一根烟。
那是我人生中抽过的第一支烟,也是最后一支。
祭奠亡人。
3.
两年之前我遇见了现在的夫人。在从小学分别的十多年里,我们互相成长为彼此不认识的人。然而最不可能的人互相补充完整,于是救赎就产生了。我将她从笼子里释放,告诉她你应该找到的不是笼子,而是你自己真的在寻找的那棵梧桐;而当我想转身离去时,她却反过来抚摸我的伤口与獠牙,告诉我从今往后不用担心。
我在自我怀疑中度过了几个月。说出来很可笑,当世界从彩色变成灰色,你习以为常,认为生活本就这样;但当世界又重新变回彩色,你却觉得生活欺骗了你,他在准备着更深的灰。
那之后过了几个月,我终于转身面向太阳。
又过了几个月,我决定扫墓。于是我把这篇故事拿出来,删去了其中偏激的部分,让故事从一壶烈酒,变成一杯浓茶。
4.
四天前我看到了 @次韵和 的场景,她们就那样摆在那里。于是我笑起来,是时候了。
我把故事第四次拿出来,将浓茶改淡。冰淇淋和车祸的意象被删除,改成紫峰大厦与太阳。
5.
我喜欢太阳。
夜神你不是在读大学吗!
@大发的干爹:今年6月份毕业了。
挺好的, 虽然我不是能欣赏这故事的年纪了, 但创作就是这样的, 情绪都在. 次韵和的美术也好
老哥故事这么曲折的吗